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赵强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盗窃罪判缓刑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0-13 10:10)    点击:413
2010 年,我接受委托担任一涉嫌盗窃罪被告人的辩护人。经公安机关确认盗窃数额为11000,除了被告人返还了受害人11000元没有任何法定从轻情节。在会见被告人过程中,被告人反映其有三个子女,上有年迈父母,妻子又患有白内障,被告人是家里的唯一精神支柱。并且了解到被告人大女儿还有三个月就要高考,成绩一直名列全县前三名。被告人盗窃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上两年搞养殖,欠有很多外债。强烈的责任感促使我多次远赴河南被告人老家,找当地政府领导沟通。最终被告人当地领导亲赴办案法院,希望办案法院考虑被告人实际情况,从轻处理。最终该被告人被判二缓三,罚金一千元结案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赵强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合同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强律师,赵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赵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93183900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赵强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衡水律师 | 衡水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赵强律师主页,您是第18958位访客